质量、伦理与保密
信任建立在流程之上
我们的程序符合国际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标准,以及我们开展业务的每个国家的法规。
原则
伦理优先
任何研究在获得伦理委员会或 IRB 以及相应卫生主管部门批准之前均不会启动。
知情同意
依照《赫尔辛基宣言》,每位受试者均获得完整信息并自由做出决定。
质量源于设计
依照 ICH E6(R3),实施风险管理、标准化程序和内部控制。
数据完整性
可追溯、可稽查且设有访问控制的电子记录。
参考法规框架
我们遵循各卫生主管部门要求的标准:
国际
- ICH E6(R3) — 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
- 《赫尔辛基宣言》
美国
- FDA — 《联邦法规》第 21 编第 50、56、312 和 11 部分(21 CFR)
- HIPAA — 健康信息隐私
墨西哥
- COFEPRIS
- NOM-012-SSA3-2012
- 《联邦个人数据保护法》(LFPDPPP)
哥伦比亚
- INVIMA
- 2008 年第 2378 号决议和 1993 年第 8430 号决议
- 哥伦比亚第1581号法律(2012年),关于数据保护
厄瓜多尔
- ARCSA
- 人体研究伦理委员会(CEISH)
- 《个人数据保护组织法》(LOPDP)
西班牙 / 欧盟
- AEMPS — 西班牙药品和医疗器械管理局
- 欧盟第 536/2014 号条例
- 《通用数据保护条例》(GDPR)
保密
保护申办方
在收到任何有关方案或研究产品的信息之前,我们会签署保密协议。我们绝不披露分子或申办方的名称。
受试者隐私
受试者数据经过编码和假名化处理。只有经授权的人员才能访问可识别身份的信息。
访问受限
每项研究的信息仅与需要的团队共享,并设有访问控制和审计追踪。
社会责任
我们相信,临床研究应当反映其所服务的社群。因此,我们将研究带到西班牙裔及代表性不足的人群身边,以每位受试者的语言进行沟通,并在我们的社区推广临床研究教育。